(吉隆坡14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日前在国家心脏中心(IJN)进行疗程后,目前在病假中,因此其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在控辩双方和法官的同意下,于今日在他缺庭的情况下续审。
此案今日进入第15天审讯。在今早开庭后,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告诉承审法官阿祖拉,林冠英的担保人今日有出庭,至于林冠英则日前被送入国家心脏中心接受疗程后,目前在病假中,因此无法出庭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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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林冠英日前入院接受疗程,医生给了林冠英3天的病假,从昨日开始算起,因此今日无法出庭面审,直到周四才能出庭。
哥宾星向法庭道歉,并表示,无论如何,辩方已为今日的审讯做好准备。
阿祖拉询问控辩双方,那是否在被告缺庭下,继续今日的审讯?
主控官:审讯日早择定应更负责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指出,他希望林冠英早日康复。
他表示,控方不想把这情况变成一个大问题,但被告在设下医疗预约日期方面,必需更加负责,因为法庭较早前已择定本周的审讯日。
他说,来自槟城的3名控方证人已在今日现身法庭准备出庭供证。
他因此提出申请,要求法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64条文审理此案,即使被告缺庭,法庭都可进行审讯。
针对控方提出的申请,辩方表示同意,因为辩方也希望审讯可以继续。
阿祖拉指出,法庭明白健康问题可能是无法预测的,被告应该避免将医疗预约放在已择定的审讯日。
她最终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64条文,让今日的审讯在被告缺庭下续审。
第19控方证人:时任槟行政会议秘书黄伟国
黄伟国:包括海隧计划竞标
“槟行政会议集体决定”
此外,在今日的审讯中,第19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拿督黄伟国供称,槟州行政会议上作出的决定,皆是会议成员的集体决定。
他指出,他在受委为槟州行政会议秘书期间,多次出席了槟州行政会议,以记录会议中所讨论的事项。
他确认志期2011年1月26日槟州行政会议的相关文件时指出,在当天的会议中,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告知有一家私人公司建议研究在槟城建设海底隧道,以及和槟州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
“(槟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处理有关的建议。槟州法律顾问则被要求尽快研究谅解备忘录草案。”
此前,林峰成曾在8月16日的审讯中供称,林冠英在2011年1月26日提供BUCG两名代表拿督扎鲁和李紫豪的电话号码给他时,林冠英没向他说明已经和扎鲁讨论海底隧道计划。
BUCG曾是槟城海底隧道的承包商之一。该集团跟数家公司组成CZBUCG财团竞标海底隧道计划,并成功中标。
黄伟国也确认志期2012年5月10日行政会议的相关文件,当天的会议提及的事项包括了筛选具备资格的公司参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征求建议书。
“会议也同意考虑让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td & VST Cemerlang Sdn.Bhd、 Setia Precast Sdn. Bhd、ECK Construction Sdn. Bhd.、Gamuda Berhad、Zambina Wawasan Sdn. Bhd.、IJM-CRGL Joint Ventures、CZBUCG Juteras & Sri Tinggi JV 以及 WCTDaewoo Joint Ventures,参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征求建议书。”
他供称,在会议进行期间,出席会议的成员,包括他自己,没对上述提及的事项提出异议或建议。
另2证人也确认多份会议记录
此前,林峰成曾在7月16日的审讯中供称,由于CZBUCG在技术和财务评估方面整体上取得最高分,因此槟州行政会议决定委任CZBUCG为槟州三条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的工程发展商。
今日出庭供证的另两名证人,分别是第17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秘书维再也和第18名控方证人时任槟州行政会议代秘书玛希斯瓦丽。
她们今日在庭上确认多份槟州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并证实槟州行政会议上作出的决定,皆是会议成员的集体决定。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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