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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59pm 14/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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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SOP罰款加碼至10萬—200萬 諾希山:否則難執法控制疫情

諾希山說,1988年的法令已不合時宜,不足以對抗如今的冠病疫情,尤其還有Omicron變種毒株。(截圖自直播視頻)

(布城14日訊)衛生監丹斯里諾希山強調,修法加重違反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的罰款至個人最高10萬令吉、企業最高200萬令吉,刻不容緩!

他說,1988年的法令已不合時宜,不足以對抗如今的冠病,尤其還有奧密克戎(Omicron)變種毒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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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如果面對新變種病毒Omicron的影響,再使用(舊)法令去應對,在執行防疫上會出現困難。”

“如今是處於邁向疫情結束時期的過渡期,我們需要儘快修正342法令,以便我們能疫情。”

今午,衛生部副部長拿督諾阿茲米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修正法案(342法令)一讀,建議加重違反防疫SOP的罰款額。

諾希山今日在衛生部總部舉行彙報會時表示,鑑於2021年緊急狀態(傳染病控制及預防)(修正)法令於本月8日正式結束,若不及時提呈及通過342法令修正法案,防疫工作只能被迫倒退到使用32年前,不合時宜的舊法令。

他指出,根據1988年的342法令,不論是個人或組織的罰款上限為1000令吉,若未能修正,意味著在本月8日後,也就是現在的執法工作只能開出最高1000令吉的罰款額。

“如果這個修正案不予通過,就無法延續使用緊急狀態時期增添的條規,而我們如今還在與冠病戰爭,還沒有到結束時候。”

諾希山說,若要等下一次國會才修法,期間會有6個月間隔,那麼就太久了。

另外,他指出,修正342法令的其他目的還有針對法律賦予執法權的執法機構進行統一化;根據經驗改善冠病疫情時的司法及執法;提高342法令在應對傳染病,特別是冠病的執法有效性。

諾希山也補充,在1988年時期的342法令,當時的科技也沒有一些可以幫助控制疫情的電子設備,而如今則需要通過修正法案,納入這些電子設備。

他說,342法令是自1988年9月8日在憲報上頒佈,並從1989年4月1日開始生效,期間經歷多次修正,不過只是針對名單列表中的傳染病,342法令也是屬於有32年曆史的舊法令,在冠病疫情期間,通過2021年緊急狀態(傳染病控制及預防)(修正)法令制定了多項用以管制及預防冠病傳染的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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