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斯里利查馬力肯指出,該部並沒有設立酒精區的計劃,而各州的執法當局可以通過制定酒精銷售政策和確定允許銷售酒精的區域,對酒精銷售場所進行重劃。
裡利查馬力肯昨日以書面回覆伊斯蘭黨道北區國會議員拿督仄阿都拉的提問,房地部是否有計劃重劃出售酒精的場所,以解決因酒精問題而引發的犯罪和交通事故時表示,根據《1976年消費稅法》,每個地區的國產稅執照局(Lembaga Pelesenan Eksais)也批准和頒發酒精銷售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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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符合州政府、地方當局、警方和關稅局的條件後,酒類銷售許可證的申請才會獲得批准。”
依需求考慮批准賣酒
“在這種情況下,控制酒精飲料的銷售可以通過根據一個地區的需求考慮批准來實施。例如,有些地方當局要求,必須在距離穆斯林人口占多數的地區至少200公尺的情況下,才能獲得酒精營業執照。”
目前,KPKT沒有建立酒精區的計劃。通過地方規劃(RT),州政府制定了未來土地使用規劃,其中涉及土地使用分區,即商業、住房、工業、公共設施和開放空間。因此,國家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制定酒類銷售政策和確定允許銷售酒類的區域,對酒類銷售場所進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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