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訊)等了3年,反性騷擾法案終於提呈國會下議院!婦女及家庭發展部副部長拿督茜蒂再拉表示,此法案不只是涵蓋職場,任何地方發生的性騷擾罪行都會受到對付。
更重要的是,法案不只是教訓及懲罰性騷擾施害者,也會對受害者提供更合適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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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第20(1)(C)闡明,被告一旦被判罪成,需支付不超過25萬令吉的任何賠償或損害賠償,以彌補投訴人因性騷擾行為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茜蒂再拉表示,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一讀的反性騷擾法案覆蓋了5個重要的元素:
1. 使用更全面、適用於所有人的性騷擾定義。
2. 法律的使用層面更廣,無論是在工作場所或任何其他地方發生的罪行都適用於這個反性騷擾法案
3. 改進處理性騷擾投訴的現有法律制度,即通過特別法庭來處理性騷擾問題;
4. 法庭審理性騷擾行為的舉證標準採用概率權衡的證據;
5. 對受害者提供更合適的補償,不只是教訓施害者而已
提供女性安全社會環境
她今日提呈反性騷擾法案一讀後在國會媒體室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她希望即將在本次國會提呈二讀的反性騷擾法案將能提升各方針對性騷擾的醒覺,避免讓性騷擾問題正常化,為女性實現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
茜蒂再拉形容,性騷擾是一項違反人權以及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
她透露,婦女部成立了一個由政府機構、學者和非政府組織代表組成,並且在性騷擾問題上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特別小組,以草擬這項法案。
“婦女部和各相關利益單位包括僱主聯合會、高教機構的學生代表以及數個政府部門進行了各類的協商,以協助制定這項法案。”
“婦女部也將繼續與相關利益包括國會議員進行協商,通過頒佈該法案進行結構性改革、傳達明確信息以解決立法差距並改善現有司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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