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內政部今日提呈2021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ATIPSOM)修正案二讀,其中將會修改第12條文,即規定任何販賣並非因殘疾或精神狀況而無法照顧或保護自己的人士,均構成犯罪,該條文闡明將把監禁刑期從不超過15年,增加到不超過20年。
該法案建議修改的第13條文闡明,如果被販運者不是兒童、非殘疾者或精神狀況而無法完全照顧或保護自己的人士,則構成更嚴重的販運罪;牴觸該條文者將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可處以鞭刑。
ADVERTISEMENT
該法案亦修改第15A條文,即通過陸運、海運或空運進行販運的罪行,監禁刑期從不超過7年增加至不超過15年。
該法案修改的第19條文闡明,任何人故意以招攬之名,或同意招攬另一人參與販賣人口的罪行,將會被加重監禁,刑罰期限從不超過10年至15年。
734人涉販賣人口被定罪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在為該法案進行二讀時指出,從2015年至今,我國5個執法機構共調查了1915宗人口販運案件及1502宗偷運移民案件。
“其中,有734人因販賣人口和偷運移民而被定罪。同時,共有1萬1942名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在該法令下獲救並受到保護。”
他說,政府相信隨著修正案增加和修改現有條文,將能夠加強打擊人口販運和移民偷運的舉措。
他表示,該修正案也可以改善馬來西亞在國際評估中的地位,特別是與人口販運和移民走私問題相關的評估。
他指出,該修正案也是維護人權及安全的體現,也是在履行國內和國際義務方面的承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