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透露,根據衛生部今日向國會針對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修正法案(342法令)提出最新的修正案,將個人的最高罰款將調高10萬減至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7年減至3年,至於組織的最高罰款從100萬令吉減至50萬令吉。
他認為,政府擬修訂342法令調高罰款,不僅將加重人民負擔,民怨四起,還會助長濫權,貪汙的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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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說,儘管在修正案下,特定刑罰的罰單若在兩週內繳付罰款,可以給予50%折扣,但折扣後的罰款對個人和小公司來說,依舊是一筆很大的數目,造成很大的負擔。
質問如何保證不雙標
“我們看到由政府舉辦的大馬一家百日願景活動,政府本身違反標準作業程序,但只是被罰款區區的1000令吉,政府要如何保證不會在罰款的問題上出現雙重標準?”
林立迎說,過去執法單位對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民眾採取嚴厲行動,毫無人情味可言,包括罰款外勞數萬令吉,但一些尊貴的VVIP或部長只是被罰款數千令吉?有的甚至沒有下文?
“調高罰款後,也會間接提高了執法單位涉及濫權和貪汙的機率。”
他說,我們並不能否認我國的貪汙文化,許多人深受其害,甚至有者因為拒絕給“咖啡錢”,受到威脅。
“無論如何,如果有關調高罰款的題案建議明天在國會上提呈,我一定會投反對票,並且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罰款,用合情合理的方式對付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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