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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4pm 16/12/2021

尤瑞庆口供

尤瑞庆口供

林冠英海底隧道案審訊 | 生前在反貪會錄取有簽名 尤瑞慶口供準作呈堂證據

主文//林冠英海底隧道案审讯//
林冠英(左)週四為他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出庭面審。右為其太太周玉清。(陳敬暉拍攝)

(吉隆坡16日訊)吉隆坡地庭今日批准控方的申請,允許將Ewein集團首席執行員拿督尤瑞慶生前被反貪會錄取的4份口供,作為控方的呈堂證據。

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今日進入第17天審訊,承審法官阿祖拉今早開庭後作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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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在遵循條文下錄取

阿祖拉指出,在聆聽了控辯雙方較早前的陳詞後,法庭裁定反貪會官員是在遵循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0條文下,向尤瑞慶錄取口供。

她說,尤瑞慶也在有關的口供文件上簽名,當中並無出現任何違反上述條文的情況。

她也說,向尤瑞慶錄取口供的反貪會官員,已就簽名出現的爭議部分,作出圓滿的解釋。

第15名控方證人反貪會官員莫哈末納茲裡曾就此案,分別在2020年7月3日、7月8日、7月9日以及2021年8月14日,4次向尤瑞慶錄取口供。

控方在此前的審訊中,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54條文(可接納死者或無法追查者的口供和文件等),向法庭申請將尤瑞慶的供詞作為呈堂證據,但遭到辯方的反對。

將再傳召莫哈末納茲裡

在阿祖拉作出上述裁決後,哥賓星提出申請,要求重新傳召莫哈末納茲裡接受辯方的交叉盤問。

針對哥賓星的申請,控方表示不反對,會擇日重新傳召莫哈末納茲裡。

尤瑞慶於今年10月5日凌晨5時,被發現死在加拉歪路的The Palazzo高級公寓底樓游泳池範圍。他原定11月29至30日到吉隆坡地庭,作為此案的控方證人供證。

此前,第3名控方證人檳州前行政議員拿督林峰成供稱,2014年12月3日的檳州行政會議同意將Lot 702地段的所有權轉讓給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提出的第三方,即Ewein Zenith有限公司。

根據此前新聞報道,Ewein Zenith有限公司的董事經理是尤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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