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共有26个卫生组织及9名医生和卫生专家联署,呼吁政府向人民清楚展示,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修正案将如何保障人民,以及该法令赋予当局的权力,如何以公平及对等的方式执行。
协调联署的马来西亚卫生联盟(MHC)组织今日发文告表示,该法令部分修正是有必要的,包括(1)第2条文阐明“环境卫生员”(Environmental Health Officer)正确头衔,而非“卫生检查员”(Health Inspector)旧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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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的修正包括(2)第10条文要求医生通过卫生总监规定的任何渠道向卫生部通报传染病,而不是仅能通过提交书面表格的渠道;(3)第15A条文要求被视为具有感染性的患者暂时佩戴追踪器,以确保患者居家隔离;(4)以及第22A条文区分个人及公司的惩罚,而非此前对个人及公司持单一标准。
该联盟也关注该法令数项拟议修正案,包括第14A条文批准当局官员在必要时使用武力,但没有具体说明他们是否接受使用武力的训练,也没有说明如何追究他们负责任。
须说明问责机制
该联盟说,第21A条文赋予卫生总监发布预防和控制任何传染病指示的权力,但没有具体说明问责机制;第22A条文假定一个组织“直到被证明清白之前是有罪的”,而不是法律原则“直到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清白的”。
“还有第24条文拟议个人罪行的最高罚款或监禁是过度且不成比例的。”
该联盟认为,现有法律无法公平和一致地执行。
“我们不一定需要制定新法,有一个修正的风险是可能会导致人民有更多不必要的痛苦,尤其是若以严厉、不公平或武断方式推行。”
该联盟表示,部分修正可以且应该在今年12月通过,但部分修正有必要在通过前进行更多辩论及仔细检查。
“因此我们促请政府清楚地向人民展示有关修正如何真正地保障我们,以及相关权力将如何以公平和平等的方式执行。反之,这些令人担忧的修正就不应该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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