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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45pm 16/12/2021

冠病调解中心

冠病调解中心

瑪絲:未用款項將還政府 2910萬撥冠病調解計劃

(吉隆坡16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拿督瑪絲艾米雅蒂說,政府已批准撥款2910萬令吉,用來開展冠病調解中心(PMC-19)的調解計劃。

她說,政府已撥出208萬令吉給3家調解服務供應商,其中包括大馬律師公會、沙巴律師公會和砂拉越律師公會,不過,總共只花費了38萬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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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根據政府與該調解服務供應商的合約協議,任何未動用的多餘撥款將退還政府。

她是在總結2021年減低冠病疫情衝擊臨時措施修正案辯論時,如是指出。

她說,這項修正案是政府在特定時期內暫時免除協議義務的一種方式,目的是減少冠病立法對受經濟影響的個人和企業的衝擊。

9組別合約受理

她說,9大合約組別分別是施工、建築計劃實施保證金、專業服務、非住宅房屋出租、活動合同、旅遊合同、宗教朝聖合同、微型企業、B40和M40汽車租購合同和賒銷合同。

她說,法令修改後,任何合同類別引起的任何爭議都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解決,不僅著重於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下的住房合約義務。

不過,她說,因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義務而產生的爭議,包括信用卡合同在內的合同均可調解,然而,它不能約束銀行不採取任何行動。

她也說,部長是根據調解服務供應商提交的名單來任命調解員,這些調解員是從經過培訓和認證,並且在調解領域具有廣泛影響的人員中被任命的。

她也說,活動和施工合同是調解中心最常提及的合同類別,迄今為止,只處理和解決了一宗旅遊配套的爭議案。

網上提交申請

她也強調,調解的執行不會有官僚主義,因為當事人是通過網上提交申請,申請是通過調解申請系統處理。

“調解的基本原則是自願解決爭議,如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調解會議必須在沒有達成和解協議的情況下終止,雙方可以選擇其他解決爭議的方式,包括向法院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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