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税务专家兼K-Konsult集团首席执行员孔令龙提醒民众,倘若更换地址必须通知有关当局,否则,一旦没有收到税收局发出的纳税或提控通知,税收局就能援引2021年金融法案106A条文,无需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直接从银行提取被视为是漏税的资金。
过去,银行须在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下,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才能提供他们的银行资料。然而,2021年金融法案新增106A条文,有关当局如内陆税收局将纳税人提控上庭,取得扣押令后可以向银行索取该名人士的银行资料,银行也不能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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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龙今日在2022财政零距离线上座谈会解释道,当局拒绝向当事人发出通知的情况下索取银行资料,是为了避免漏税人提前得知消息而转移银行户头资金。
“一旦这样,税收局就无法征收所拖欠的税款。”
不理会纳税通知将被诉讼
他表示,税收局过去若怀疑任何人拖欠税务,虽可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冻结户头,避免当事人转移资金;但在这情况下,税收局亦同样无法拿到当事人户头里的资金。
他说,尽管106A条文阐明有关当局如内陆税收局需将纳税人提控上庭,取得扣押令后才可以向银行索取该名人士的银行资料,惟若更换地址后没有通知当局,而当局发出的纳税通知也没有交到当事人手上,当局能视为当事人不理会有关通知,可以提出诉讼,并能在106A条文下动用银行账户里的资金。
国外汇入收入明年起征税
孔令龙说,政府为了缩小影子经济,税务居民从国外汇入大马的收入,包括商业收入、薪水、股息、租金、利息和版权税,从明年开始都需被征税。
他指出,即使在国外已经被征税的收入转移至马来西亚,也有可能需要缴税。
“不过政府会有单向或双向的国与国税务减免,被征税的收入不会出现重叠的情况,但却必须缴付更多(税)。”
询及新加坡公积金(CPA)资金被汇回马来西亚是否将被征税时,孔令龙则称此事仍有待当局做出更进一步的说明以厘清。
“这个问题并没有一定的答案,虽然这是退休金,但也属于收入的一部分,因此拿回来也很可能需要缴税,但最终还是需要有待当局更明确的说明。”
我国税务居民(公司或个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把国外来源收入汇入马来西亚需缴交3%税务,7月1日起则依据现行税率抽税,此举是要缩小影子经济,而影子经济占了国民生产总值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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