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1日訊)隨著國會會議通過聯邦憲法修正案及肯定砂拉越作為邦的地位,砂盟主席兼首長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承諾,將深入探討接下來的步驟。
“我會深入探討,並與砂盟夥伴探討接下來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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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第12屆砂選舉後,首次以砂首長身分回到國父大廈首長辦公室上班及向公務員發表談話時強調,透過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捍衛砂權益,並非代表砂要“脫馬”或與馬來亞“分裂”。
“砂盟的奮鬥方式是遵從法律,執行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賦予砂的權益。當然,最重要是需與聯邦持續保持密切合作關係。”
阿邦佐哈里說,當初希盟政府也曾提出修改聯邦憲法,但當時只提出聯邦憲法1(2)條文。
他說,砂盟堅決修憲案和必須承認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及政府級委員會報告書(IGC),根據聯邦憲法160(2)條文,真正和真實反映砂拉越的平等夥伴地位。
“由於希盟提出的修憲案沒有‘內容’,因此砂盟拒絕支持有關法案通過。”
砂沙須在稅收局有代表
阿邦佐哈里舉例,根據政府級委員會報告書第24段,砂拉越及沙巴必須在內陸稅收局中擁有代表,但是過去砂沙從來沒有代表在裡面。
“如果我們有代表在其中,那麼我們就會知道全國的收入,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根據憲法112(D)提出合理的撥款。”
他說,一旦砂瞭解國家的收入,那麼就可以要求至少20%至30%撥款需歸還給砂,而不是空談。這也是砂人民所想要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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