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23日訊)登州漁業局證實一名婦女上個月杪在馬江海域撿到的蠟狀物質不是鯨魚嘔吐物“龍涎香”。
登州漁業局局長魯再迪馬末在文告中指出,該局在本月15日向該名婦女拿取有關蠟狀物質的樣本,送到登嘉樓馬來西亞大學(登大)研究室進行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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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3成分 熔化度不吻合
他說,登大及蘭道阿邦漁業研究所共同進行的化驗顯示該蠟狀物質不是鯨魚嘔吐物,因為不含有龍涎精、表前列醇及糞酮。
“研究團隊在該蠟狀物質找到有機化合物例如飽和脂肪,所以形成纖維結構,有關物質含有94.56%的吡唑(Pyrazole)及3.34%的吡咯(Pyrrole)。”
他說,研究團隊進行的熱分析(Thermal analysis)顯示該蠟狀物質在76.04攝氏度熔化,而鯨魚嘔吐物“龍涎香”的熔化度是82.32攝氏度。
他說,婦女聲稱燃燒該蠟狀物質時發出香味,其實是該物質因含有1H-吡唑,所以燃燒時會發出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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