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24日讯)上个月被控在邻居屋后与一头母羊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的乐龄人士,今日在地庭被判坐牢6年。
《马新社》报导,法官努鲁马迪雅是在拥有3项非礼罪前科的沙里哈山(60岁)改口认罪后,判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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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谕令被告在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和寻求辅导。
被告是于11月25日在地庭面控,法庭当时择定此案在今日过堂。
法官在下判前询问上述母羊的死因,主控官凯润妮莎副检察司告知,这是肺部衰竭所致。
被告也在庭上确认证物,包括通译员向他出示的母羊照片,以及他在事件中被扣押的衣物,分别是一间绿色T恤和褐色长裤。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7月27日中午1时33分在万挠甘榜双溪布雅(Kampung Sungai Buaya)的一间房屋后方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长达20年及罚款或鞭笞。
较早前,被告的辩护律师慕依祖丁要求法庭施以合理的刑罚,以及让被告的坐牢刑期从逮捕日算起,理由是其当事人已经知错。
“被告是一名独居乐龄人士,鉴于此条文阐明鞭笞刑罚,因此希望不会施以这项刑罚。”
凯润妮莎则要求法庭向被告施以相应的刑罚。
根据案情,一名45岁的女子听到屋后的羊栏传来羊的哀嚎声,因此揭发此案。
这名女子走到羊栏时发现一名他所认识的男子,半裸的站在她所饲养的羊旁边。
在事迹败漏后,嫌犯就马上逃离现场,以及过后展开的检查发现,遭该男子侵犯的母羊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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