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24日訊)上個月被控在鄰居屋後與一頭母羊進行違反自然性行為的樂齡人士,今日在地庭被判坐牢6年。
《馬新社》報導,法官努魯馬迪雅是在擁有3項非禮罪前科的沙裡哈山(60歲)改口認罪後,判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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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諭令被告在出獄後,須接受警方監視一年和尋求輔導。
被告是於11月25日在地庭面控,法庭當時擇定此案在今日過堂。
法官在下判前詢問上述母羊的死因,主控官凱潤妮莎副檢察司告知,這是肺部衰竭所致。
被告也在庭上確認證物,包括通譯員向他出示的母羊照片,以及他在事件中被扣押的衣物,分別是一間綠色T恤和褐色長褲。
控狀指出,被告於2021年7月27日中午1時33分在萬撓甘榜雙溪布雅(Kampung Sungai Buaya)的一間房屋後方犯罪,牴觸刑事法典第377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長達20年及罰款或鞭笞。
較早前,被告的辯護律師慕依祖丁要求法庭施以合理的刑罰,以及讓被告的坐牢刑期從逮捕日算起,理由是其當事人已經知錯。
“被告是一名獨居樂齡人士,鑑於此條文闡明鞭笞刑罰,因此希望不會施以這項刑罰。”
凱潤妮莎則要求法庭向被告施以相應的刑罰。
根據案情,一名45歲的女子聽到屋後的羊欄傳來羊的哀嚎聲,因此揭發此案。
這名女子走到羊欄時發現一名他所認識的男子,半裸的站在她所飼養的羊旁邊。
在事蹟敗漏後,嫌犯就馬上逃離現場,以及過後展開的檢查發現,遭該男子侵犯的母羊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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