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9日訊)臺灣一名43歲女子要母親給她5000新臺幣(約765令吉)買貓糧,母親不肯,她竟然拿了水果刀就刺進媽媽肚子!她在法庭上說,自己只是想嚇唬媽媽。
根據ETtoday新聞網報道,涉案者是新北1名蘇姓女子,結果68歲的母親臟器外露、當場沒了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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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母親早年喪偶,獨自拉拔3兒1女長大,沒想到命喪女兒刀下。
新北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她,但建請法官若認定蘇女行兇時處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能宣告監護處分以資矯治。
新北地院昨日判蘇女4年6月徒刑,並施以監護5年。
據瞭解,這名蘇姓女子愛貓成性,她患有思覺失調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本案發生前,她常在新莊區公寓5樓住處屋頂喂野貓,若沒錢向寵物店買貓糧,就找母親幫出錢,母女不時為此爭執,鄰居也嫌女子養野貓,弄髒住家環境。
今年2月23日下午2時許,女子再次訂購貓糧,找母親代付5000多新臺幣,但母親拒絕了。
2人大吵一架後,女子跑到附近一家五金點買了水果刀回到母親經營的按摩店,講沒幾句就涉嫌一刀刺進母親左腹部。
母親倒地大出血,女子哥哥在場目睹缺來不及阻止,大罵妹妹:“你在做什麼!”
他連忙報警求助,救護人員將失去呼吸心跳的母親送醫急救,但因動脈破裂失血過多仍不治。
女子對母親行兇後,留在現場樓梯間抽菸,被警員上銬帶回詢問時承認刺傷母親,但否認意圖弒母、辯稱只是想嚇嚇媽媽。
檢方查出蘇女買刀時,匆匆付帳拿刀就走,明顯有殺人意圖。
法官審理後,認定女子行兇時只有傷害犯意,且處於精神耗弱狀態,改依可判無期徒刑或10年6月以上徒刑的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她4年6月徒刑,並於服刑前,先施以監護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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