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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城市化比率已经超过70%,即每10人中就有7人住在城市里。这意味任何发生在城市地区的天灾,不论是干旱还是强降雨,都毫无疑问将给城市带来重创。因此,如何因应气候变迁作调适,是未来城市管理者不能回避的问题,不管是在公部门的人力编制或预算分配,都应该要比以往有显著加强。
相比1980、90年代以前地方县市政府本身缺乏具有专业资格认证的城市规划师、工程师、建筑师乃至测量师任职,这种情况在今天已经改善许多。就算在地方县署的公共工程局(JKR)和水利灌溉局(JPS),里头也有许多优秀、认真工作的工程师。
因为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我们今天其实并不缺乏治水人才。更因为大家来自不同区域和源流的大学、学系和学术流派,促使对总体治水策略与实践的讨论,也就更具丰富和多元化,而不仅只局限在过往传统“人定胜天”的工程导向思维——建坝拦水、筑高堤防、截弯取直或开挖疏洪道,却看不见周遭原居民的生活和环境生态的多样性。
人才不缺,点子很多,但更多时候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治水的关键总是卡在地方政府的财政结构和预算分配。大多数地方政府在短时间内并无法独立抵御因气候变迁所带来的巨大灾难。
今天失控的城市蔓延(urban sprawl),以及毫无节制的土地开发,都正在逐渐消磨国内各大城市的防洪和灾后修复韧性。问题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并无法也没有意愿阻止这一切发生。
因为政府本身需要足够的收入维持运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不断地批准土地开发和建筑工程,而大多数的申请案都是直接通过或有条件通过,很少比例会直接驳回,案件过不了也可以回头找国州议员“关说”。当朝野政党都拿着发展商的政治献金,这就变得更复杂。没有一个政府不是亲发展商。有政治人物带风向把淹水矛头指向伐木商,但他们从来不敢触碰发展商。
因为地税和土地转卖是州政府的主要收入。同样的,地方政府鼓励土地使用分区转换(农地变住宅或商业地),以及鼓励新城镇或更高密度的开发计划,因为门牌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
即便如此,单凭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这一丁点财力,仍然无法足够做好防洪工作。因为防洪工程动辄上亿令吉成本,这相等于大多数市政厅或市议会层级政府的一年预算开支,而县议会一年的预算开支也才几千万。地方政府编列的预算,往往只能够维持社区排水沟的定期挖掘、清洁和修补。
所以,每一处曾经淹过水的黑区,当地十位问责官员中的八位都会有相似回答,不是“已向中央申请拨款”,就是“申请还没批下来”或“仍在等待中央拨款”。实际上,如果地方有足够且快速发放的拨款,许多黑区其实可以避免一再淹水。
显然,若是认真治水,联邦政府不仅要下放权力,也要改革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既有的财政和税收结构。但要推动这项改革,在目前而言,似乎是天方夜谭,艰难又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会有国会议员乐意协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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