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警員不滿久等不到相親配對而涉嫌毆傷相親公司女職員一案已被列為“不採取進一步行動”(NFA),不過涉案警員已被調離原職,並正在接受內部紀律調查。
蕉賴警區主任莫哈末依佔助理總監向星洲日報指出,女事主與涉案警員案外和解並銷案後,警方的調查工作並未停止,日前將調查報告提呈副檢察司後已有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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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副檢察司的指示,此案被列為‘不採取進一步行動’(NFA),因此警方無需再繼續案件的調查。”
至於涉案警員被拍下毆人過程,警方內部是否會對他採取對付行動,雪州總警長拿督阿尊奈迪指出,警方還在等待蕉賴警方對此案的進展報告,再決定是否對付這名警員。
他早前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涉案警員是一名35歲伍長,隸屬雪州警察總部的查案官,不過事發後已被調離原職,並且接受內部紀律調查。
這起案件於去年11月16日早上,發生在隆市陳秀連2路一家辦公樓電梯內,涉案印裔警員先前支付2500令吉給印裔女客服(34歲),透過Matrimony網站尋找相親對象,但警員苦等6個月未配對到合適對象,因此在電梯內毆打女客服,導致她頭部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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