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5:00pm 06/01/2022

阿占巴基

超额持股

阿占巴基

超额持股

户头借胞弟买股票 证监会将联系阿占等人

(吉隆坡6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将就反贪会主席丹斯里胞弟纳西尔巴基借用其名买股票一事,联系相关人士,包括阿占巴基以寻求解释,厘清有关言论,并且收集相关证据。

证监会今日发布文告指出,根据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票系统)法令第29A条文阐明,仅有证券受益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才有权进行证券交易。

ADVERTISEMENT

文告补充,根据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票系统)法令第25条文,所有在中央存票系统开设的账户,必须是账户受益人本身或经授权代理人的名称。

反贪会顾问团主席丹斯里阿布查哈昨日指出,阿占巴基在2015年持有两家公司的股票,并不存在金钱利益或利益冲突,因为是阿占巴基的弟弟借用其交易户头购买股份。

阿占巴基则坚称本身没有做错,所以不需公开回应,只需向反贪会污顾问团解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