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近年來發生那麼多爭議性事件,從趙明福墜樓案、官員結夥搶劫、監守自盜到主席超額持股,顯示反貪會的紀律和監督機制出了問題。
依斯邁政府的危機管理差勁,原本很快就可以解決的反貪會主席阿佔巴基超額持股事件,因為處理失當、拖延,導致政府也被拖入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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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佔事件也造成反貪會及顧問團內部亂糟糟,3名反貪會副主席迫不及待公開支持阿佔,顧問團6名成員則否認接受阿佔的解釋,並指顧問團主席阿布查哈的看法不代表他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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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3名反貪會副主席不等到調查結果出爐後才表達立場?
而顧問團6名成員公開反對主席,暴露內部分歧,這個監督機構今後要如何運作?主席忽視成員的意見、看不到阿佔持股事件的疑點,如何有效監督反貪會?
掌管國會與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旺朱乃迪的談話也有矛盾,他為阿佔持有的股票作出解釋,他指阿佔在2016年首次購買的100萬股,總額為33萬令吉——大約每股價格在30仙至33仙之間,目前持有的股份是多年來積累下來。但是,阿佔已經說過,是他的胞弟使用他的股票戶頭來購買股票,部長提出新的說法,讓人猜疑到底是誰出錢購買股票?
旺朱乃迪說,根據初始價格,購買的股份並不昂貴,他相信很多人都能負擔得起。問題是調查都沒有開始,部長就為阿佔開脫,反映部長自己先下定論。
此外,部長說,沒有法律阻止公務員購買上市公司的股份,這也有不合理之處,因為高級公務員掌握權力,如果不限制他們購買股票,他們可能運用權力批准政府工程給有關公司,或者是在執法時網開一面,所以公務員購買公司股票始終存在利益衝突。
假如沒有法律阻止公務員買股,就必須以阿佔事件作為借鑑,儘快立法堵住漏洞。
旺朱乃迪的上述說詞也無視於1993年公務員(行為與紀律)條例。該條例闡明,公務員不可持有一家公司超過5%或總額超過10萬令吉的股權。公務員難道無需再遵守政府制定的條例,可以任意妄為?
反貪會近年來發生那麼多爭議性事件,從趙明福墜樓案、官員結夥搶劫、監守自盜到主席超額持股,顯示反貪會的紀律和監督機制出了問題,必須重新整頓。
反貪汙局是在2008年4月主動提呈建議書給時任首相阿都拉,以模仿香港廉政公署的操作模式,讓該局成為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阿都拉過後公佈4項剷除貪汙的改革方案,包括讓反貪汙局脫離首相署管轄,轉型為反貪汙委員會。政府也成立5個負責監督反貪會角色及職能的外部監督機構,即國會反貪汙特別委員會(JKMR)、反貪會顧問團(LPPR)、投訴委員會(JKA)、諮詢與防範貪汙顧問團(PPPR)和行動評估小組(PPO)。
但是,從阿佔持股事件可以看出監督機制並不奏效,比如前反貪會諮詢與防範貪汙顧問團成員艾蒙哥梅茲曾要求PPPR主席波漢多拉與阿布查哈召開顧問團聯席會議,惟不得要領。
與此同時,阿佔卻向吹哨者發出律師信,違反反貪會保護吹哨人的原則。
旺朱乃迪說,阿佔案件交由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和警方處理,但警方卻把接獲的投報,轉交予證券監督委員會採取行動。證券委員會只能調查阿佔借出戶頭的行徑,沒有權力調查購買股票的資金來自哪裡。
上述種種疑問反映體制及道德出現了問題,掌控大權者沒有受到足夠的制衡,而道德標準卻每況愈下。國會反貪汙特別委員會主席萊士雅丁形容反貪會主席捲入醜聞是國家的不幸,其實他應該追究為何體制漏洞越來越大。
令人擔心的另一點是,阿佔事件政治化、擴大政府內部的裂痕,伊黨的立場是支持阿佔,而巫統是炮打土團黨,比如巫統國會議員阿莎麗娜質疑前首相慕尤丁在委任阿佔為反貪會主席之前,是否已進行盡職調查;巫青團也報案,要求開檔調查阿佔超額持股事件。
首相必須當機立斷,讓阿佔事件畫上句點,以免雪球越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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