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女留學生江歌2016年在日本被殺,兇手前女友兼江的閨密劉鑫(後改名劉暖曦),因事發時躲在房內未開門施救,被江母入稟法院控告。案件週一在山東青島法院一審宣判,要求劉女在判決生效日起10天內賠償江母69.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6.5萬令吉)。
江歌被殺案在2017年已宣判,兇手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日本法院判囚20年,法官認為劉女同為受害人,毋須負刑責。事發在2016年11月3日,劉女與陳男分手後,引來對方強烈不滿,不斷威脅恐嚇要求複合,更在事發當日追斬相約回家的劉女和江女。陳男在江女家門前連捅對方10多刀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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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曾與劉女因女兒死亡原因等產生爭議,劉女則在網絡發佈刺激性言語,江母最終提起訴訟。江母認為劉女對此案應承擔一定的道德責任,要求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超過207萬元(約138萬令吉)。
判決書指出,劉女事發後不但沒有心懷感恩,對死者家屬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加重他人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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