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过去34个月内,平均每月有逾120名警察因知法犯法被控上庭!
全国警察廉政及标准执行部总监拿督阿兹里对国文《阳光日报》指出,自2019年至去年首10个月期间,一共有4347名警察违反纪律而被控上庭,另外376名警察被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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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数据显示,2019年共有1503名警察被控上庭,分别涉及行为不当(1358人)、毒品(65人)、贪污(12人)及刑事罪(29人)。
他说,在2020年里,一共有1540名警察被控,分别涉及行为不当(1394人)、毒品(77人)、伊斯兰法(39人)、贪污(8人)及刑事罪(22人)。
“至于去年的首10个月,被控的警察人数分别是1304人,当中涉及行为不当有1154人,毒品则有71人、伊斯兰法(38人)、贪污(18人)及刑事罪(23人)。”
阿兹里指出,当一名警官或警员在法庭上被定罪,被判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时,警队将采取革职行动。
“为此,警队在2019年至去年首10个月,共开除376名警察,他们分别涉及刑事罪、毒品、贪污及行为不当。”
他说,数据显示,2019年共有147名警察被革职,2020年则有135人,而去年10个月内共有94人。
阿兹里指出,在2019年,仅仅1.24%的警察被判刑,2020年则有1.3%的警察被判刑,而去年的首10个月,被判刑的警察有1.08%,该部将会努力确保每位警察好好地执行职责。
阿兹里:绝不包庇犯法警察
阿兹里指出,只要警察犯法,警队不会理会他的职衔高低,肯定会开档调查,绝不包庇,为此他警告所有警官和警员不要涉及不当行为、毒品及贪污等犯罪活动。
他强调,警方接获投报后,将对每一项涉及警察的指控展开调查,以确保相关指控的真实性,警方将开启咨询档案(Enquiry)调查,以确定被指控的警察是否有犯错,再据情告知全国总警长及全国副总警长。
“若相关警察犯下严重罪行,警方将会展开内部调查,并出信要求该警察解释回答相关指控,该警察的解释,将决定他是否有罪。”
阿兹里说,如果相关指控不属实,该警察将无罪释放,若真有此事,涉案警察也不会被释放。
他坦言,警方在接获有关警察行为不当的投诉时,因掌握的资料不齐全面对种种困难,导致警方需耗人力及资源去调查指控的真伪。
他指出,只要警察曾犯刑事案,他们的报告不会被删除,警方也需将调查报告提呈给副检察司定夺,为此犯案警察的定罪,不在警方掌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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