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新紀元學院《疫爆》的評論:〈通俗雜交勵志《疫爆》百密三疏〉(以下簡稱拙文)於2021年7月11日刊登在星洲藝文版,3天后,《疫爆》導演賀世平在他的臉書以不點名方式回應了拙文(注1)。創作者回應自己的作品的評論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在當今馬華劇壇卻又是一件稀罕的事:許多創作者似乎都選擇了沉默。所以我覺得賀導的回應值得重視細品,特為文對回應所引起的問題與賀導及讀者交流。(賀導回應文並無標題,為方便討論,以下簡稱“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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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雜交“
賀文對我標題中“雜交“一詞頗不以為然,這裡我略為解釋:“雜交“為生物學名詞,在文藝評論中使用雜交一詞多為描述作品結構之用,基本上不帶感情色彩。但有時也有“雜交必有創造”的一種傾向肯定的判斷。所以“雜交”定義不在於詞語本身,而是得視戲劇的各元素在結構過程中所產生的效果而定。那麼《疫爆》又怎樣?賀文認同《疫爆》是通俗劇,卻不同意勵志片的說法,並舉秦教授戲份少為理由。到這裡我就完全理解賀導的邏輯了,或許是出於對“雜交”的誤解,就選擇把“雜交”忽略,直接把我的觀點理解為:《疫爆》是一出通俗劇或勵志片了。實際上我的標題已經說得很清楚:《疫爆》既不是通俗劇,也不是勵志片,而是二者相加。這樣的結構,兩元素必然也就各佔篇幅。好的發展是,可以有所創造;反過來就是互相抵消,兩頭不到岸。很不幸,《疫爆》剛好是後者。
關於不良示範
作為一部“透過疫情災難,看見世界發生的各種危難與不安,於是創作故事圍繞著醫護人員、個人及家庭在疫情底下所面臨的情況”(《疫爆》宣傳語)的戲劇,《疫爆》在瘟疫肆虐,確診數字天天翻一番的時候出來,肩負了傳達正能量、正確防疫信息之責任,這也是時代賦予的義務吧?當然這一切必然要建立在它是藝術品的前提上。沒錯,這一點賀導是很明確的,所以他說“這不是公益廣告,也並非紀錄片,是戲劇”。秦教授是高級知識分子兼對抗疫情的重要人物(劇中他發明了冠病解藥),他怎麼會犯上在公共場所不戴口罩的低級錯誤呢?賀文中將他類比與“許多起初口說不打疫苗的老人家”,這個類比太不合適了。是戲劇就要有戲劇的要求,儘管是通俗劇,人物的設計也要順應人物的職業、背景、個性、心智來處理,來一句“他並非典型化的戲劇人物”反而越描越黑,有為人物刻畫粗疏開脫之嫌了。
關於模糊地點背景
地點模糊的設置,當然是戲劇的一種選擇。但對地點所在的解釋,並不是靠導演的話,而是戲劇本身所展示出來讓觀眾看到的一切。所以當“劇中人物取英文名、說話夾雜英語或方言口頭禪,一下子就把我們帶回本地時空。這樣非但沒有達到“模糊背景”的目標,還連帶出另一矛盾:讓誤以為是寫實劇的觀眾感覺寫實的不徹底。”(注2)但賀文顯然對“考究語言”問題頗為不耐煩,他反問:是要全副標準華語(嗎)?這一說倒讓人好奇導演的戲劇語言認知?相對於帶口音、說話夾雜英語或方言口頭禪的本地色彩語言,標準華語不正是模糊背景戲劇的最好選擇(或至少是之一)嗎?
關於集體即興創作
賀文同意我所提“集體即興戲劇參與者的先決條件是戲劇經驗豐富”,承認:確實我們毫無先決條件,但反問:難道這樣就不能嘗試去做集體創作了嗎?並強調:年輕一代也可以擁有他們的想法和表達。其實我當然完全同意賀導維護學生做集體創作、擁有想法和表達的權利,因為這些都是戲劇訓練的必要組成部分。我疑慮的是,像《疫爆》這樣面對大眾的戲劇演出,是否要拿出成熟的作品?讓觀眾看成熟的作品,對觀眾品位的培養不也是戲劇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嗎?劇本是戲劇成敗最根本的部分,面對大眾的演出,劇本的部分應更慎重。讓大眾看學生的表演,固然不是問題,但一般演藝學院大都配以經典或成熟劇本,這樣做固然保守,卻可讓學生集中精力表演,確保戲劇的成功。這對學生與觀眾都公平。學生有學生的階段,迫不及待讓他們拿出不成熟的習作,這是現實中的拔苗助長了。
關於不點名方式回應
最後要對賀導“不點名方式回應”拙文表達看法:文藝批評和反批評,是正常的文藝生態,但我們批評或反批評時,有必要做到對批評對象起碼的尊重。像賀文這樣全篇針對拙文反駁,卻一字不提文章標題與作者名字,實在讓人不解。或許作者以為這樣處理可凸顯文章對事不對人之意?殊不知卻是側漏一股傲慢與不屑之氣,讓人無法認同。很遺憾這種不尊重又成了現實中的不良示範了。
(注1)賀世平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hoshihphin/posts/10158338197002879
(注2)刊登於2021年7月11日《快樂星期天》藝文版〈通俗雜交勵志《疫爆》百密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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