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29歲大馬男子在無執照的情況下提供支付服務,觸犯支付服務法令,被判坐牢7周和罰款645元(約2000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警方今天(11日)發文告稱,商業事務局(CAD)調查後發現,一名29歲大馬男子在2021年5月9日至14日期間,在無執照的情況下提供支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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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男子從其他銀行戶頭中收取六筆轉賬,涉及款項2萬1500新元。接著,他6次將款項匯入馬來西亞的另一個銀行戶頭,總額為6萬5619令吉。
款項由3詐騙案受害者轉入
根據文告,這些交易都是在一個不知名人士的指示下進行,男子可從每筆交易中賺取佣金。存入男子銀行戶頭中的款項,最終被證實是從3名詐騙案受害者的手裡轉移過來的。
這名男子並沒有任何在新加坡經營支付服務的許可證,也並未獲得任何豁免。他昨天(10日)承認觸犯支付服務法令,被判坐牢7周和罰款645元。
根據2019支付服務法令,在無執照的情況下提供支付服務,可被罰款高達12萬5000元,或監禁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求職者警惕那些承諾可以居家辦公並輕鬆賺取誘人薪資的招聘廣告;合法的公司不會要求求職者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代為接收資金,因為這些都是騙子慣用的伎倆。若該款項涉及犯罪行為,公眾將被調查並可能被控,因此公眾應該拒絕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
公眾可以上網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瞭解防範騙案的更多信息,也可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提供有關詐騙案的線索,所有資料都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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