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建議由國會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事件,這個委員會成員必須包括警方、反貪會高層、朝野國會議員、專業及獨立的非政府組織如國際投透明組織等,同時必須向國會負責和彙報調查進展。
他也建議,委員會可以由朝野共同推出兩名聯合主席,不分朝野的共同完成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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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表示,目前我國需要一套完善的機制,相互讓執法單位起制衡作用。
他舉例說,如果一般民眾或官員貪汙或受賄,反貪會有權利開檔調查,將嫌疑犯提控到法庭,但如果是反貪會高層貪汙會受賄,到底將由誰來制裁他?還是任由他逍遙法外?
“所以,我認為,我國需要一套互相制衡和互相監督的制度,任何執法單位的高層若涉案,將受到調查和接受法律制裁。這才是人民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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