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月前在吉隆坡甲洞地區疑不滿印尼籍陪酒女郎收錢後出爾反爾,而將其男友毆打致死的6名男子,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謀殺。
這6名年齡介於20至24歲的被告,分別是黃長樂、約哈內斯艾薩、周俊昇、鄧成恆、黃長敬和王國偉(姓名皆為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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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在出庭時神情淡定,聆聽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他們的家屬也有出庭聆訊。
根據控狀,他們被控於去年12月28日,凌晨1時35分在甲洞衛星市布柏路一家夜店的後方停車場,謀殺男子莫哈末法力(29歲)。
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定罪,唯一刑罰為死刑。
由於刑罰涉及死刑,屬於高庭權限,因此推事庭沒有記錄被告是否認罪,案件將移交高庭審理。
推事王彩霞(譯音)擇定案件於3月11日過堂。
本案主控官為聶祖萬副檢察司。其中一名被告周俊昇的代表律師為梁雅斌、羅茲再米和阿莫法力茲,其餘5名被告尚未委任律師。
冼都警區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早前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報案的印尼籍女子在夜店與嫌犯達成交易協議,並收下了500令吉陪客費,但她隨後卻食言離開,讓嫌犯感覺被玩弄。
“心有不甘的嫌犯尾隨女子走到停車場,並將女子的巫裔男友 (電召車司機)從司機位上揪下車暴打,導致他頭部受重創。”
他受害者被送往吉隆坡中央醫院搶救,但在2天后 (12月30日) 宣告不治;警方隨後於本月1至6日,在雪隆、柔佛及霹靂展開多項行動,速捕上述人士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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