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首相署旗下機構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原定在本週三(19日)傳召大馬反貪汙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以解釋超額持股事件,惟阿佔巴基以牴觸法庭案件為由拒絕出席,導致聽證會展延。
被逼展延召開
該委員會4名成員表示主席阿都拉迪夫,擱置原定星期三召開的委員會會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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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發表聯署文告的成員是實邦加區國會議員阿茲加滿、亞庇區國會議員陳泓縑、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及士拉央區國會議員梁自堅。
文告說:“阿都拉迪夫宣稱,阿佔已經作出回應,稱這項會議違反議會常規,即其中挑起的課題和他針對一名記者展開的民事訴訟有關,因此沒有人允許討論案件的內容,或評論案件,否則視為干預司法(sub judice)。”
文告指出,阿都拉迪夫也宣稱,證券委員會及反貪汙委員會投訴委員會已經針對持股案件展開調查。他也指控若要討論其性質及行為,那麼就應該通過動議,而不是國會遴選委員會。
4議員不接受阿佔理由
“我們非常不同意阿佔給予的理由。我們強調,阿佔必須出席該聽證會,面對我們回應針對他的課題,而不是輕視國會的傳召,以及基於此事已經呈交給國會法律組官員或總檢察長,以致展延聽證會。”
“其他事情,如條款,其他證人名單都是可以討論及決定的。”
文告說,國會遴選委員會的權限是決定,是否擁有有效機制展開調查,或採取紀律行動。國會遴選委員會的權限是確認現有的權力來源是否足夠。
“此外,國會傳召任何證人錄口供的權力,也是符合1952年國會(特權及權力)法令,阿佔貶低國會傳召明顯是在藐視國會。”
“鑑於國會遴選委員會已經空置,遴選委員會需要制定新的日期舉行會議。”
梁自堅:阿佔藐視國會
另一方面,梁自堅認為,阿佔巴基不能說不要就不出席聽證會,此舉是在藐視國會!
他向星洲日報表示,阿佔有必要展示出對國會的尊重。
他指出,國會跟法庭是一樣的,絕不可能對法庭說不要出席審訊。
“根據國會(特權及權力)法令,如果以證人的身分被傳召,不出席的話就是藐視國會。”
梁自堅強調,阿佔給予缺席聽證會的理由並不是一個好理由。
另外,邱培棟以“真金不怕洪爐火”質疑,為何阿佔巴基不敢出席聽證會,是否心虛?
“因為對的才會勇敢,只有錯了才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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