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表示,国人对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的监管和执法失败深感不安,因为在1月6日启动调查后,它终究无法确定大马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违反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法令(SICDA)。
他发文告说,大马证劵监督委员会的这种监管和执法上的失败,和其作为一个自筹资金的法定机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发了矛盾,有关机构负责监管和发展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特别是为资本市场制定规则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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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阿占公开承认他允许其弟弟从事代理股票交易的情况下,证监会却仍然无法确定阿占违反SICDA,证监会该如何发挥其角色,落实其法定责任?”
过去数人被罚数百万
他说,与世界上每个发达资本市场一样,SICDA第25(4)条文规定,开设股票交易户头必须以受益所有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并禁止代理股票交易。证监会在今天的文告中,没有透露阿占巴基的弟弟是否同时拥有股票交易户头,如果有的话,则需交待为何需要代理股票交易以及购买资金的来源。
他表示,如果证监会无法就代理股票交易一事采取行动,则应该解释为何过去以SICDA第25(4)条文对至少3人采取行动,并处以数百万令吉的罚款,这显然是双重标准。
“除非证监会对阿占采取行动,否则SICDA第25(4)条文已变得无所作为。它对马来西亚资本市场的影响不仅是投资者信心的丧失,而且还会让众人怀疑证监会否有能力且无畏无惧地履行其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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