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9日訊)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強調,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完全獨立擁有他的股票交易戶頭,並親自操作自己的股票交易戶頭。
該委員會發文告表明,阿佔巴基股票交易戶頭的買賣及轉移,皆由阿佔巴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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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阿佔巴基於1月5日首次為爭議作出解釋時表示,是他的弟弟使用他的股票戶頭來購買股票,而他本身並沒有從這些股票中獲取利益。
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則在文告中澄清,調查阿佔巴基所收集到的獨立證據顯示:
1.股票戶頭持有人的姓名是阿佔巴基,行使和操作該股票交易戶頭;
2.阿佔巴基操作著本身開設的股票戶頭,有關戶頭買入、脫售及轉移股票的指示皆由他發出。
“因此,證券監督委員會議決,阿佔巴基並沒違反1991年證券業中央存管法令第25(4)條文。”
不過,記者在傍晚6時30分查詢大馬證券委員會官網時發現,這篇文告已經被撤下;但該委員會宣佈發表此文告的推特帖子還存在。
證券委員會將上述文告電郵給媒體後,也沒有發新通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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