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20日讯)从柔佛州东甲推事庭逃走13天后落网的缅甸籍重犯“长虎”(LONG TIGER),今午被带往东甲推事庭面控,他俯首认罪后,被判处12个月监禁。
“长虎”今午是在刑事法典第224(抗拒或阻碍对其本人之合法拘捕)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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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他被控于12月15日上午约11时55分,因触犯刑事法典第388(恐吓)条文而被带往东甲推事庭面控时,从警方的监管中逃走。
尽管长虎的代表律师拿汀菲丽达及莫哈末哈利兹在庭上为他求情;但柔州首席主控官阿米尔扎齐副检察司以涉及公众利益为由,要求重判。
推事查丽达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述后,判处长虎12个月监禁,刑期从去年12月28日被捕日算起。
原名阿都哈敏的“长虎”(33岁)是在今午约1时40分,在多名身材魁梧的警员押送下抵达东甲推事庭;他身穿紫色囚衣及红色拖鞋,双手被铐,没有躲避摄影镜头。
由于他曾从东甲推事庭逃脱,落网后再次被押到该庭面控时,警力已明显增加,以防万一。
根据新闻背景,长虎在柔州涉及数宗刑事案,他于12月15日从东甲推事庭扣留室逃脱后,柔州警方及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重案组联手展开围捕行动,终于在霹雳州双溪大年老街场甘蔗芭的一间住家将他逮捕。
另外,长虎还面对其他4项控状,包括刑事法典第388法令、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第342条文(非法拘禁)及第376条文(强奸);他将于2月14日及16日分别在东甲及麻坡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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