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甲20日訊)從柔佛州東甲推事庭逃走13天后落網的緬甸籍重犯“長虎”(LONG TIGER),今午被帶往東甲推事庭面控,他俯首認罪後,被判處12個月監禁。
“長虎”今午是在刑事法典第224(抗拒或阻礙對其本人之合法拘捕)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高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他被控於12月15日上午約11時55分,因觸犯刑事法典第388(恐嚇)條文而被帶往東甲推事庭面控時,從警方的監管中逃走。
儘管長虎的代表律師拿汀菲麗達及莫哈末哈利茲在庭上為他求情;但柔州首席主控官阿米爾扎齊副檢察司以涉及公眾利益為由,要求重判。
推事查麗達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述後,判處長虎12個月監禁,刑期從去年12月28日被捕日算起。
原名阿都哈敏的“長虎”(33歲)是在今午約1時40分,在多名身材魁梧的警員押送下抵達東甲推事庭;他身穿紫色囚衣及紅色拖鞋,雙手被銬,沒有躲避攝影鏡頭。
由於他曾從東甲推事庭逃脫,落網後再次被押到該庭面控時,警力已明顯增加,以防萬一。
根據新聞背景,長虎在柔州涉及數宗刑事案,他於12月15日從東甲推事庭扣留室逃脫後,柔州警方及武吉阿曼全國警察總部重案組聯手展開圍捕行動,終於在霹靂州雙溪大年老街場甘蔗芭的一間住家將他逮捕。
另外,長虎還面對其他4項控狀,包括刑事法典第388法令、第506條文(刑事恐嚇)、第342條文(非法拘禁)及第376條文(強姦);他將於2月14日及16日分別在東甲及麻坡推事庭面控。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