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隆雪中华大会堂针对证券监督委员会(SC)早前两次宣布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超额持股一事无罪深感震惊与不解,认为阿占巴基持股案仍存有许多疑问与争议,此时证监会选择草草结案恐有掩盖事实之嫌。
隆雪华堂认为,此刻政府应即刻成立一个具有公信力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公开且透明地彻查此事及采取相应的行动,而阿占巴基在接受调查期间则必须暂停职务,以维护反贪会的专业形象,务必给民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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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雪华堂今日发表文告说,根据1月18日的声明,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从所收集到的证据来看,仍无法确定阿占巴基是否有违反《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处)法令》(SICDA)第25条文。然而随后的本月19日证券监督委员会却再度发表声明,表示阿占巴基的交易户头是由本人所实际掌控,并不存在代理股票交易的问题。
隆雪华堂指出,证券监督委员会与阿占巴基各自所给予的说法无疑出现了矛盾,不仅无法厘清事实真相,反而引起更多了疑问,也有损广大民众的知情权。
隆雪华堂说,更令人失望的是,首相依斯迈沙比利并没有在这起事件中采取相应的行动以表达要坚定维护国家廉洁公正的决心,反之则要求大家去接受这何等荒谬的调查结果,公信力在此刻已荡然无存。
“本堂在此提醒,切勿为了刻意洗脱阿占巴基的违法犯罪嫌疑而选择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更遑论想要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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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宣布修订资本市场产品和相关服务的广告指南,包括将社交媒体和金融网红(Finfluencers)的营销行为纳入广告活动。
证监会发文告表示,修订该指南是为了更新特定的要求和指引,以纳入考量全球和国内的广告和促销趋势,包括社交媒体和金融网红日益盛行。
这是为了确保与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广告活动是负责任的。
修订后的框架将包括针对金融网红的新要求,有关金融网红在尚未被广告商列为营销代理的情况下,自行对任何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展开广告活动。他们将须遵守指南下的要求,因为在该指南下,他们被视为广告商。
其次是增强与广告商责任有关的要求,以确保其营销代理进行的广告活动遵守指南。否则,广告商将对需其营销代理的行为负责。
最后是增强与使用社交媒体有关的要求,以解决日益增加采用社交媒体来进行金融促销的课题。
证监会表示,该指南还将禁止不获证监会授权人士在大马的广告服务。
该指南是证监会在新的广告渠道(例如社交媒体)上促进负责任广告的持续努力的一部分,最终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证监会在检讨和制定修订后的指南时,以其他司法管辖区(例如澳洲、英国和新加坡)作为参考基准,并考虑了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包括金融网红)互动中收到的回馈。
修订后的指南将于2025年11月1日生效,以便让广告商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并为符合新要求做出必要的准备工作。
同时,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可以针对修订指南有关的任何澄清和指引,与证监会联系。有关修订指南的任何询问,可以提交至adguidelines@seccom.com.my。
修订后的指南可在证监会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s://www.sc.com.my/regulation/guidelines/guidelines/advertising-and-pro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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