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平民百姓或商家沒做好防疫守則,尚且要罰款1500令吉至5萬令吉不等;更何況是本應懸壺濟世,卻藉機斂財的醫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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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往往是人們心中最為神聖的行業之一,也倍受人敬仰。然而,醫生中也不乏缺德之輩。在金錢的誘惑之下,我國多州就爆出醫生販賣假疫苗證書事件。如此欺詐的行徑不單危害了無知的當事人,更危害了普羅大眾的健康。
在柔佛,就有一位私人診所醫生販賣了超過5000張的疫苗證書。據悉,這位醫生在沒有接種疫苗的情況下,就直接為其反疫苗的“客戶”發出疫苗證書。如果以每張500至3000令吉的收費計算,相關醫生與同夥至少進賬數百萬令吉的黑心錢!
如果平民百姓或商家沒做好防疫守則,尚且要罰款1500令吉至5萬令吉不等;更何況是本應懸壺濟世,卻藉機斂財的醫生呢?
在此,筆者呼籲政府嚴懲相關罪犯,並考慮吊銷其醫生牌照。
任何立志成為醫生者,都必須抱有獻身精神。一場冠病大流行讓我們清楚看見絕大部分的醫生或醫務人員,都是視死如歸的大英雄。
面對巨大的感染風險,他們仍然堅決選擇了勇往直前、前仆後繼地去挽救每一個病患。因此,這一撮醫學界的敗類相較下就顯得齷齪不堪、下流無恥!
其實,醫學倫理學(medical ethics)是每一位醫科生的必修課。醫生能夠被視為一項崇高的行業,絕對離不開其職業的道德操守。這裡筆者就簡單的為各位介紹醫學界的4大倫理原則。
第一,尊重病人的自主權(autonomy)。這意味著醫生在做任何決定時,必須尊重病患的意願,除非有關病患的心智或健康狀況,並不允許他做出清醒的判斷。這一點常被引用來反對強制接種疫苗,其實是具有一定的理據的。
第二,有利原則(beneficence)。這一點指出醫生有道德義務做出最符合病患利益(best interest)的決策。
很顯然的,開出假疫苗證書違反了這個原則。反過來,醫生的職責應該是教導或說服反疫苗者接種疫苗,因為這才是最符合他們的切身利益。
第三,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簡單來講,醫生的任何決策必須不為病患或社會造成傷害(to do no harm)。開出假疫苗證書之舉,已經徹底違反此原則。
試想想,這5千多位的人士當中若有人感染了病毒而去世,又或是把病毒傳染開來,試問這位醫生的手是不是沾滿了鮮血?
第四,公正原則(justice)。這代表醫者必須一視同仁,針對所有的病患(無論富貴貧賤、男女老少),都必須公平合理的對待。
從國家層面來探討,大馬為外勞乃至非法外勞接種冠病疫苗,其實完全符合了這項原則的精神。
如果某人抱著賺錢的心態去當醫生雖然要不得,但以上的4個原則是不可輕忽的底線。因為無論是牴觸了哪一項原則,被犧牲的可能是一條條無法挽救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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