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高庭裁決,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表罪成立,須出庭自辯。
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於早上9時32日宣讀判詞時說,控方成功證明被告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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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項抗辯選項,包括在證人欄宣誓自辯,接受控方交叉盤問;在被告欄自辯及保持沉默,阿末扎希選擇第一選項,在證人欄宣誓自辯。
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是於2018年10月19日面對10項失信、8項受賄及27項洗黑錢控狀,再於2018年12月14日及2019年2月20日分別加控一項失信控狀。
他共面對47項控狀,分別是12項在刑事法典409條文下被控的失信、8項2009年反貪汙法令第16(a)(B)條文下的貪汙控狀及27項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4(1)(a)下的洗黑錢控狀,案件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上千萬令吉的資金。
此案於2019年11月18日開審,經歷53天的審訊,控方傳召了99名證人出庭供證,2021年3月19日完成舉證階段,同年9月6日控辯雙方開始長達24天的口頭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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