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4日訊)能源及天然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達基尤丁指出,在過去4年(從2018年開始),共發現7209宗比特幣挖礦偷電案件,上升超過400%,導致國家能源公司估計損失超過23億令吉。
達基尤丁今日發文告指出,根據記錄,在2018年偵破610宗偷電案件,緊隨其後的是1043宗(2019年)、2465宗(2020年)和2021年的309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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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件的增加是令人擔憂的,因為它會影響電力供應系統的穩定性和公共安全。”
他指出,不負責任的挖礦偷電者是通過非法渠道安裝電錶或非法駁接進行偷電,此舉可觸發各種事故,包括負荷量過高導致電供中斷,引起火災。
他說,該部提醒任何偷電的人士,可在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下,面臨不超過10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也可援引刑事法典第379(偷竊)及第427(蓄意破壞)條文調查案件。”
他說,能源部也致力與各方合作打擊這些活動,包括收緊法律規定和賦予執法機構權力。該部與警方、能源委員會、國能和地方當局一直在監督,以檢查涉嫌偷電或非法用電的場所。
他也說,若民眾掌握任何情報,也可撥打15454聯絡能源委員會、國能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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