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曼谷26日訊)王姓男子擔任全盲蔡姓女子看護,蔡女感念,3年前籤立遺囑,死後存款全贈王,但王早利用保管蔡女提款卡、密碼、印章機會,開始盜領蔡女存款,侵佔600多萬臺幣(約90萬令吉);蔡女直到雙方情誼生變,辭退王后才知存款被盜領殆盡。臺中地檢署依詐欺、侵佔罪起訴王男。
起訴指出,36歲王姓男子是擔任外送員時認識41歲蔡姓女子,雙方送餐培養信任感後,蔡女2019年9月底聘請王擔任看護,每日酬勞1000元(約150令吉),同年11月每日2000元(約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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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為方便日常花用及支資,將帳戶提款卡、密碼、印章都交付給王,還將王名下一個帳戶列為約定轉帳戶,方便轉帳。
同年11月9日,蔡女感念王照顧,找朋友作證籤立遺囑,病故後名下存款都將餽贈給王;蔡女卻不知,王從任職開始即提領她存款,每次金額從2萬(約3000令吉)到50萬(約7萬5000令吉)都有,任職4個多月提款57次共715萬(約108萬令吉),扣除日常所需與薪資,實際侵佔655萬(約99萬令吉)。
2020年1月,蔡女不滿除夕夜王沒有現身照顧,將王辭退,後委請友人領款,才發現帳戶存款所剩無幾,氣得提告。王否認盜領,辯稱都依蔡女指示,領出錢後放在蔡女房間,由蔡女取用。
檢方認為,蔡女立遺囑要將存款贈與王,但無法據此推論號蔡女有意在生前為之。遺囑以死亡為條件,希望王生前能盡心照顧,蔡女帳戶過去都是定存,少有大量提領現金紀錄,王辯詞有違常情,依業務侵佔、自動付款設備詐財罪、違法製作財產權罪起訴。(泰國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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