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因不滿吃飯時被瞪眼,工藝教育學院學生挑戰一名同學到停車場“單挑”,還用一把麵包刀襲擊對方,導致對方的肩膀和左耳被砍傷。
《聯合早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2月16日中午時分,地點是工藝教育東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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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帕拉尼達斯(19歲)和受害者盧斯(19歲)在案發時都是工教院的學生,但彼此並不相識。
被告面對21項控狀
控方以其中八項提控
被告面對21項控狀,包括各六項冒充他人欺騙、牴觸公路交通法令和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的控狀,以及各一項盜用他人資料、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和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八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和受害者當時正與各自的朋友在校園裡的食堂吃午餐,但兩人不知何故開始互相瞪眼,還發生口角。被告要受害者“到外面解決此事”,約在校園裡的一個停車場“單挑”。
被告前往停車場時向一位朋友要來一把麵包刀。被告因擔心有其他“仇家”會找他麻煩,所以前一天就要求朋友帶刀上學。
被告接過刀後就朝受害者的胸口砍去,受害者來不及躲避,被砍中肩膀和左耳。受害者負傷逃跑,但被告窮追不捨,不斷揮刀亂砍。
襲擊受害者過程
被閉路電視拍下
受害者成功逃脫後致電父親求助,父親於是報警。被告則在受害者逃走後離開校園,並把兇器扔進某個公共垃圾桶,但他襲擊受害者的過程已被閉路電視拍下。
調查顯示,被告曾在2020年12月9日,從一名朋友的手機裡偷偷把別人的身份證和駕照轉發給自己。
兩天後,被告利用這些盜來的資料向租車公司租了一輛汽車,還開車載著其他朋友,但當天早上10時30分左右就在泛島快速公路被交警攔下。
由於被告沒有駕照,又冒充他人行騙,直接遭交警逮捕。被告後來獲得保釋,豈料又鬧出砍人事件。
主控官表示,被告在短短三個月內連續犯下不同罪行,不僅罔顧法律,還危及他人安全,因此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
法官同意控方立場,最終判被告進入青年改造所,接受至少12個月的改造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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