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誤信投資加密貨幣可在一個月內獲得4倍的利潤,一名家庭主婦被騙3萬3800令吉。
吉隆坡商業罪案調查主任馬希迪山助理總監今午發文告指出,警方昨日接獲上述以不存在的加密貨幣進行詐騙的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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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女事主(41歲)是於去年12月10日瀏覽社交媒體時,看到一個聲稱只要投資到某加密貨幣,一個月的回酬可達到400%。
“因被高額利潤所誘,事主聯繫廣告發布者,之後加入了一個Telegram群組,以瞭解有關注冊和投資加密貨幣的事宜。”
馬希迪山指出,在註冊後事主獲得一個電子錢包,以讓其監控投資的情況,然後在上個月28至30日之間,事主按照詐騙集團的指示,分7次將3萬3800令吉匯入兩個銀行賬戶。
繳2.9萬才準提款 驚覺被騙
“本月15日,事主查看其電子錢包,發現加密貨幣的市值已升值到14萬7114令吉,事主打算提款卻不成功,向客服投訴卻被要求再繳付2萬9423令吉的保證金才能提現,這時事主才醒覺自己被騙。”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詐騙)條文調查此案。
馬希迪山呼籲民眾在投資加密貨幣時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如若發現任何可疑之處,受促聯絡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的WhatsApp熱線013-2111 222、吉隆坡警方熱線03-2146 0584/0585、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詐騙應對中心03-2610 1559/1599或前往鄰近警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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