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首席財務員阿茲米否認他和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及前高盛集團銀行家Tim Leissner等人,在支付7億9035萬4855美元(約33億令吉)予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一事上勾結。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於今日續審。阿茲米以第12名控方證人的身分繼續上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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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塔妮婭交叉盤問阿茲米,私下配售備忘錄標題是否無說明要支付7億9035萬4855美元予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阿茲米回答是的。
此前,控方曾在審訊中出示志期2012年10月17日,有關17億5000萬美元的擔保債券,票面利率為5.75%的私下配售備忘錄,內容顯示1MDB將發行17億5000萬美元的擔保債券,這些債券將配售予高盛集團。
塔妮婭進一步向阿茲米主張:“你(阿茲米)授權並指示將7億9035萬4855美元轉移給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 ,您是否違反了債券收益的使用許可?”
阿茲米表示不同意。
塔妮婭進一步向阿茲米主張:“Tim Leissner和其他高盛的職員,與你(阿茲米)、沙魯爾(1MDB前首席執行員)、劉特佐、莫哈末哈佔(1MDB前首席執行員)、Terence Geh(1MDB前副首席財務員)、Jasmine Loo(1MDB前法律顧問)、胡賽尼(Aabar首席執行員)勾結,操控和誤導1MDB董事會,以讓你們挪用該筆7億9035萬4855美元。”
阿茲米再次不同意上述主張。
此前,第9名控方證人沙魯爾供稱,他在涉及Aabar的1MDB醜聞爆發後,才發現Aabar有真假公司,兩者的差異是位於英屬維京群島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稱多了“有限公司”字眼(Limited)。
他說,他得知1MDB向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支付的7億9035萬4855美元“債券押金”是由劉特佐安排的,目的是讓1MDB資金進入後者的帳戶以便可以挪用,最終進入納吉的賬戶。
控方曾指出,這家總部位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Aabar冒牌公司由劉特佐及其同夥控制。
否認曾收受高盛集團賄賂
阿茲米今日也否認曾收受來自高盛集團的賄賂,作為協助後者在1MDB能源(冷嶽)公司發行17億5000萬美元的債券中,賺取鉅額利潤的交換條件。
塔妮婭向阿茲米主張:“你(阿茲米)沒有為1MDB爭取更好的利率,這使得高盛集團從1MDB爭取巨大利潤,而作為回報,高盛集團支付賄金予你和其他1MDB管理層人員。”
對此,阿米茲表示,他不曉得其他人的立場如何,但他本身不同意上述主張。
他同意塔妮婭的主張,即Tim Leissner與1MDB管理層關係密切。
此案將於3月1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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