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8日訊)被控洗黑錢及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收入的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認為,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對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此案擔任主控官的委任,逾越了他的職權。
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FMT)的報道,羅斯瑪在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為此案的主控官的申請中,在提交的宣誓書(affidavit)內表示,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條文下,在志期2021年5月21日的委任狀內受委為高級副檢察司,並不包括洗黑錢及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收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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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法庭的立場是依德魯斯按照了賦予他的權力來行事,哥巴斯里南也不是領導提控我的案件的合適人選。
“他只受委審查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調查文件,並提控在該案件中負有責任的人。”
羅斯瑪說,她的律師將在提交時詳細說明此事。
擇定2月3審理
這項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為洗黑錢及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收入案主控官的申請,將在2月3日由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審理。
這也是羅斯瑪第二次試圖取消哥巴斯里南作為她被提控的案件的主控官資格。
去年9月24日,羅斯瑪要求法庭取消哥巴斯里南作為她被控的砂拉越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索賄案主控官資格的申請,但遭到高庭駁回。
高庭法官當時在宣讀判決時提到,哥巴斯里南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條文下的委任具有範圍廣泛的性質。
羅絲瑪是在2018年10月4日面對12項涉及709萬7750令吉的洗黑錢指控,以及5項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其收入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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