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訊)“我是受害者!我沒有殺任何人!”
上週日(23日)發生的“妻錯手殺夫”案經警方調查,被告劉雪燕今日被帶往推事庭面對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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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夫攻擊是受害者
被告在被警方押抵法庭,步下車時情緒非常激動,不斷向媒體大聲喊話,面對鏡頭重複至少9次“我沒有殺任何人”,強調是丈夫推她及攻擊她。
她也說,警方拒絕援引其他條文進行調查,丈夫已離世,她卻被迫面對一切,一再強調事實上她才是受害者。
否認控狀指“未做過”
被告今日在芙蓉第二推事庭面控,對法庭通譯員念出的控狀表示明白,但隨後強調,她“並未做過”,指這是“一早就錯誤的指控”。
被告是被控於1月23日,下午3時30分至4時30分,在芙蓉亞沙金馬揚一間獨立式洋房錯手致死丈夫傅成協,牴觸刑事法典第302項謀殺罪條文,罪名成立的唯一刑罰是死刑。
其代表律師吳健南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條文及343條文,以被告為女性、及此為“家庭事件”為由,要求讓被告擔保外出,並向推事要求申請為被告進行精神評估。
申請保外及精神評估被拒
惟,主控官哈菲莎副檢察司以342條文反駁代表律師讓被告擔保外出,指被告涉及嚴重刑事罪案,堅持不允許保釋外出的要求。
推事諾扎麗扎基於案件涉及謀殺成分,拒絕讓被告擔保外出,也認為被告無需接受精神評估。
推事將案件訂於2月25日過堂,以呈交警方調查、驗屍、脫氧核糖核酸(DNA)等報告。
基於審理涉及死刑裁決的謀殺案屬於高庭權限,今日推事庭並無被告需認罪的程序。
吳健南:受被告孩子委託辯護
吳健南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孩子今日出席父親的出殯儀式,而他受被告孩子委託,擔任被告的代表律師。
劉雪燕也是前波德申國席女候選人,曾在2018年以獨立人士上陣,雖最終敗選,劉雪燕仍活躍於慈善工作,經常與丈夫派發物資援助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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