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是“鬼迷心竅”還是“一見鍾情”?56歲已婚男稱被“愛情衝昏了頭”,對少婦展開“瘋狂”追求,結果表白被拒後,尾隨對方進入電梯伸魔爪,昨天(1月28日)為“扭曲的愛”坐了牢。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謝新光(譯音)承認一項嚴重非禮的罪名,另外一項盯梢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三年半。受害者是在同座大樓工作的30來歲少婦,兩人並非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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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披露,被告稱在餐廳內認識了少婦,並對她一見鍾情,隨後發現兩人住在同個組屋區。
他開始展開“追求”,去年某天在組屋樓下的電梯“巧遇”少婦牽著幼女,當下表示要送孩子一些書當作禮物,少婦答應後,兩人互換了電話號碼。被告後來將書帶給對方時,藉機得知了她所住的單位。
去年5月,被告向少婦表白被拒後,便不停地發簡訊給對方,還時常出現在她的組屋單位外和樓下。
去年8月6日,少婦早上8時左右趕著上班,出門就見到被告站在樓梯口。她不理會,走進了電梯,被告緊跟在後。
電梯內,被告突然抓住少婦,將她壓在牆上,然後對她上下其手,電梯到了一樓打開門後,少婦立刻逃往巴士站。被告追了上去,還跟著上了少婦搭乘的巴士,一路去到了巴士轉換站。
在巴士轉換站,少婦等候另一輛巴士時,被告不斷和她搭話,還拿出了手機給她看照片。
少婦這時赫然發現竟是她放上臉書的照片,頓時覺得對方十分可怕,立刻把臉書頁面改成私人設置。她坐上另一輛巴士後,被告沒再跟蹤,少婦事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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