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3日訊)22年前震驚社會的臺南歸仁雙屍命案,曾被判9次死刑、死刑定讞的謝志宏,因檢方發現新事證聲請再審,2019年南高分院逆轉改判謝無罪確定,謝遭關押6834天,聲請刑事補償金,臺南高分院原以一日3500元(約525令吉)折算,決定賠謝2391萬餘元新臺幣(約360萬令吉),謝聲請覆審成功,法院改以一日5000元(約750令吉)折算,再補償謝1025餘萬元(約150萬令吉),總共獲賠3417萬元(約500萬令吉),創冤獄賠償最高紀錄。
合議庭指出,謝志宏歷時近20年的訴訟煎熬,期間所受財產上的損害、精神上的痛苦甚大,家人也伴隨相對應的痛苦,謝及家人的名譽也因遭判死刑確定而有所減損,謝主張本案應以每日補償5000元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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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律師塗欣成肯定法院、檢察官承擔此冤獄所造成的過失與損失;臺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峰也表示,本案國家確實有對請求人犯下錯誤,建議法院給予請求人最高額的補償。
合議庭指出,謝志宏原為餐廳學徒,每月須交付1萬2000元孝親費,受羈押時年僅19歲,因羈押喪失人身自由,家庭失序、事業中斷,更因多次經法院判處死刑,面臨隨時遭死刑運行的恐懼及痛苦,期間更逢父親往生至痛,身心艱苦。
謝志宏獲釋時已39歲,超過18年羈押在監,除與外在社會脫節、須重新適應,死刑判決確定後,面對不知何時運行死刑,身心壓力無法言喻,在監期間、釋放後迄今均因焦慮精神症狀,持續就醫治療。
謝志宏得知此事後,“感謝高分院這個判決”,但心情沒特別起伏,畢竟日子還是要繼續過下去。據悉,他目前與家人同住,擔任美食外送員,每天從凌晨3時多外送到晚上7時。
發生在2000年6月的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被控與郭俊偉涉及性侵,並刺殺18歲陳姓女子48刀致死,目擊的68歲張姓老農也遭殺害滅口,主嫌郭俊偉警訊時緊咬謝志宏為共犯,謝雖曾自白,但後來堅決否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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