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馬來西亞經歷了長期的殖民統治,殖民政府施政主要目標是獲取各項資源,在馬來半島、砂拉越及沙巴內陸地區引進外來技術及勞工,以快速開發經濟,例如礦業、原產業及農業等。這些新興的經濟活動屬於大規模投資,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以高效率的方式達到高生產量。這些資本家主要來自歐洲,或是在海峽殖民地檳城、馬六甲及新加坡的土生華人等,從中國及印度引進勞工,自19世紀開始深入馬來半島內陸地區,形成大小不一的城鎮聚落。
相較於外來投資者在關鍵的地點開發經濟活動,其他鄉村地區的馬來人及原住民等,當時仍然過著傳統農耕社會的生活,他們主要的經濟活動乃小型農業如稻米、椰子及漁業等,由於仍然使用傳統技術,生產量低,不足以出口,因此沒有受到殖民者太多的關注。在這樣的差異下,使得馬來人及原住民在經濟能力上遠不及外來開發者。殖民政府對傳統鄉村的管理策略是鼓勵他們留守原地,並依循舊有農業社會生產傳統作物,以便確保傳統社區糧食供應穩定,在收入方面也較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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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發展失衡,貧富差距懸殊
在這樣的模式下逐漸形成貧富差異及城鄉發展差異,殖民政府將基礎設施設置在具有經濟利益的地區,尤其是馬來半島西海岸錫礦生產地及經濟城鎮如太平、怡保、吉隆坡、芙蓉等。殖民政府利用華人投資者及勞動者所繳納的稅金進行基本建設,如鐵路、公路、港口,以及市鎮衛生建設等等。從19世紀末至20世紀30年代,將馬來半島的幾個市鎮開發成跟海峽殖民城市新加坡、檳城及馬六甲一樣具備國際生活水平。
除了錫礦業帶來的經濟發展,1920年左右隨著世界汽車工業的成長,橡膠的需求激增,在馬來半島內陸地區出現大量的小規模橡膠園,形成市鎮邊緣分散型的聚落。橡膠業的發展使得城市人口向外擴散,有一部分從事橡膠業或農業的華人甚至遷移到最偏僻的地區。隨著土地開發以及現代化經濟的影響,內陸鄉下地區人口逐漸增加,除了從事橡膠業的人,一小部分沒有經濟能力申請土地的人,在園丘外圍土地上自行開發農地,從事小規模農業,政府將這些人們稱為墾殖者(Squatters)。
二戰結束之後,為了阻絕共產主義思想在馬來亞民間滲透,政府自1948年開始實施馬來亞緊急狀態(Malayan Emergency),推動畢禮斯計劃(Briggs Plan),包括兩個階段:遷移(Relocation)及重組(Regroupment),大規劃遷移墾殖民,尤其以華人為主。在此運動下,過去分佈在全國各地,由錫礦業及橡膠業的分散式村落基本上消失。新村的設立對馬來西亞華人社會及經濟有著重大的影響,透過集中式管理,提供生活基本設施,反而使得原本散落在各地的墾殖民有了合法的房屋,拉近了新村及城市的生活水平。
建設基本設施,推動鄉村發展
相較於城市及新村,以馬來人及原住民為主的傳統鄉村長期被英殖民政府忽視,因此到了殖民時代結束,獨立初期,談論國家經濟發展的問題時,政府必然會碰觸到族群政策問題。由於馬來人及東西馬原住民在此時依然處於傳統農耕社會的狀態,相較之下,居住在城市及新村中的華人則能更快隨著國際趨勢發展,得以自立並逐漸改善生活。為了緩和這方面的問題,政府首要的任務就是提出鄉村發展策略。
在1959年推出的第二次國家5年發展計劃中,政府成立國家及鄉村發展部,由當時的副首相敦拉薩(Tun Razak)兼任部長。隨著鄉村發展部的成立,中央在各州政府中委任州發展官員,並在13州各別成立鄉村發展委員會。在各縣方面各委任一名鄉村發展官,協助輔導各村成立村委員會。鄉村發展部的主要業務包括推動鄉區基本設施的發展,包括造橋、提升道路、建校、醫療設施、禮堂、清真寺等等。
由於新村特殊的文化背景,在規劃及設施方面較傳統鄉村完善,因此在鄉村發展部成立時並沒有將新村納入考量。經過華社的積極爭取之後,該部門本來有意將新村納入其中,然而經過1969年513事件族群問題被激化之後,此事便擱置一旁。直到1972年,政府在推行新經濟政策之時,才將新村發展事務從鄉村發展部門區分開來,在內閣內增設特別任務部長,由當時還是馬華公會領袖的林敬益醫生擔任首任部長。
到了後來,新村發展事務納入由馬華公會擔任部長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門下,自此開始,華人新村及城外馬來人為主的鄉村發展條件無法同步,並且有可能漸行漸遠。在目前的政治發展趨勢外,族群意識高昂,新村與傳統鄉村的發展差異將會持續,這仍是討論國家文化的重要課題,值得大家好好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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