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验尸庭有权针对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消拯员阿迪殉职案中涉及藐视法庭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
以拿督苏拉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通过视讯会议宣布上述判决,这是阿迪父亲莫哈末卡欣起诉总检察署涉及3项上诉案的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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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申请暂缓执行将带上法院
汤米汤姆斯的代表律师拿督安美嘉在上诉庭作出判决后,申请3项上诉案暂缓执行,因为其当事人要把此诉讼带上联邦法院进行挑战。
莫哈末卡欣的代表律师哈尼夫对此没有异议;上诉庭三司经过讨论后,批准暂缓执行。另外2名上诉庭法官是拿督阿布巴卡和拿督哈欣韩沙。
苏拉雅指出,汤米汤姆斯在上诉中引用英国1956年/1984年郡法院法令(County Courts Act 1984)针对检尸庭、推事庭及地庭在藐视法庭的权限所作出的诠释。
“但是上诉庭认为上述法令并不适用于马来西亚,因为它对1956年民事法令第3(1)条文是不适合的。
“因此验尸庭法官有权审理或对任何企图藐视法庭判刑,不管该藐视法庭是在庭内还是庭外发生。”
安美嘉:高庭上诉庭法院才有权限
安美嘉则认为,审理及判决藐视法庭案的权限应是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根据刑事程序法典,验尸庭听证会与法庭审讯存在区别。
不过哈尼夫则认为,1948年初级法庭法令拥有赋予验尸庭法官审理及判处藐视法庭案的权力。
莫哈末卡欣在此案中分别向高庭及上诉庭提出单方面申请,即要求法庭宣判汤米汤姆斯在其儿子阿迪的验尸庭听证会中,于2019年4月3日的宣誓书及同年5月28日发表的媒体文告涉及藐视法庭。
莫哈末卡欣认为汤米汤姆斯在上述宣誓书中,提及阿迪并非被扣打致死,先对案件下定论,干扰了验尸庭的审讯而涉嫌藐视法庭,而验尸庭也批准莫哈末卡欣针对此事向汤米汤姆斯提出诉讼。
高庭于去年1月28日驳回莫哈末卡欣要求判决汤米汤姆斯藐视法庭的申请,莫哈末卡欣带到上诉庭进行挑战。
24岁的莫哈末阿迪是于2018年11月27日,在雪州首邦市USJ25区施菲尔斯里马哈马廉曼兴都庙事件中受重伤,在国家心脏中心接受急救及治疗3个星期后,不幸于同年12月17日逝世。
验尸庭法官罗菲雅于2019年9月27日,针对阿迪的死因调查作出判决,确认他被超过2名身分不明人士刑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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