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獅城一名男子偽造薪水單,以申請更高消費額度的信用卡來購買比特幣,結果被法庭判處坐牢六個月。
48歲的被告凌明宗(譯音)自2020年初開始上網投資比特幣,並向多家銀行申請信用卡,以獲得更多資金購買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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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三月,被告向花旗銀行申請信用卡時,在一家能源服務公司Singapore Green Engineers任職,月薪只有6000新元。不過,他篡改了前僱主新傳媒的薪水單,提交給銀行,薪水單上顯示他的月薪為8100新元。他因此順利申請到消費限額為3萬2400新元的信用卡,用來購買總值3萬1400多新元的比特幣。
由於被告沒有及時償還卡債,花旗銀行在三個月後取消了他的信用卡,並展開內部調查,揭發了他的罪行。被告後來宣佈破產。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的罪行導致花旗銀行損失9600多新元。
被告獲准從4月1日起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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