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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08pm 09/02/2022

Grab

大马竞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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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競爭委員會申請獲批 Grab遭罰案聆審展延

(布城9日訊)聯邦法院三司今日批准大馬競爭委員會(MyCC)的申請,以展延原定於2月14日,在吉隆坡高庭聆聽由電召車服務供應商及子公司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由於違反2010年競爭法令,Grab遭大馬競爭委員會開罰8677萬令吉,過後Grab及子公司於2020年2月入稟法庭,針對該委員會的決定要求司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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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上述三司是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羅哈娜為首;三司批准了由大馬競爭委員會代表律師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代為提出的申請。

羅哈娜說,由於需等待上訴庭完整的書面判詞,所以作出了上述的決定。

哥巴斯里南說,我們需要先了解上訴庭的完整判詞及其理據,否則的話,一旦2月14日啟動了聆聽程序,將令MyCC陷入難艱的困境。

Grab代表律師拿督馬力對展延2月14日的聆聽提出抗議。

在這之前,上訴庭判決併發出準令,批准Grab及子公司尋求的司法檢討,而由於不滿該判決,MyCC於2021年3月18日入稟至聯邦法院,以申請上訴準令。

上訴庭批准了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及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可針對MyCC開罰8677萬令吉尋求司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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