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上月杪和本月初发生在槟城2宗引起轰动的公然殴斗事件,涉案的14名男子今日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其中4人认罪。
拖车员殴斗4人不认罪
第一宗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26日下午2时13分,一群拖车员在敦林苍祐医生大道的车祸现场,手持头盔、铁链和铁锁作为武器,互相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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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8名男子今日在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动)下被控,一旦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其中4名被告即陈正辉(50岁)、达拉尼达然(30岁)、李树安(36岁)、邱武益(47岁)俯首认罪,推事诺梅拉蒂判处各3000令吉罚款,或以3个月监禁取代。
另4名被告苏仁德兰(27岁)、勒克斯瓦兰(27岁)、莫哈末扎法(22岁)和莫哈末法伊斯(21岁)不认罪,各以25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定于3月11日过堂。
小贩抢客案6被告不认罪
第二宗殴斗案件是于2月1日晚11时40分,发生在旧关仔角美食广场(Astaka Medan Renong)。小贩兄弟和表兄弟两方因抢客而大打出手,以椅子和木棍攻击。
涉案的6人因在公共场所群殴影响公共安宁,今日在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下被控。一旦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6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利祖安(33岁)、拉伊斯阿末(38岁)、安瓦伊布拉辛(39岁)、贾米尔(36岁)、莫哈末柯隆(32岁)和利祖安(30岁)。他们皆不认罪,各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定于3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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