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訊)聯邦法院將於5月10日決定,是否接受審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其次子拿督納茲夫丁提出,內陸稅收局向2人追討拖欠稅務案的上訴申請。
根據馬新社報道,納吉及納茲夫丁代表律師魏永康(譯音)今日出席案件管理後,告知媒體這項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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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案件管理由聯邦法院副主簿官拉希達羅斯麗主持,同樣出席的還有內陸稅收局代表律師莎基娜,以及作為此案“法庭之友”的律師公會代表阿比拉斯蘇巴馬廉。
魏永康表示,法庭也允許內陸稅收局代表律師提出,要挪後原定本月16日聆聽上述申請程序的申請。
他說,稅收局也要求擱置本月8日的庭審,因為他們有其中一名律師確診冠病。
納吉及納茲夫丁向聯邦法院提出允許審理,上訴庭駁回他們要求撤銷高庭批准向兩人追討稅務的上訴申請。
上訴庭於去年9月9日宣判維持高庭原判,即允許稅收局向納吉追討16億9000萬令吉的稅務,以及向納茲夫丁追討3760萬令吉的稅務。
政府於2019年6月25日通過稅收局向高庭提出上述追討2011至2017年拖欠稅務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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