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國會婦女、兒童及社會發展事務特別委員會(PSSC)主席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表示,國內所有觸犯法律的兒童,從被拘留到完成刑事司法程序,均應享有免費的法律代表,確保他們的權利獲得充分和全面保護。
阿莎麗娜今日連同其他8名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成員發表聯合聲明,針對日前發生的15歲少女刺死甫出生男嬰的悲劇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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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鑑於大馬對《兒童權利公約》的承諾,且為了大馬兒童的最大利益,PSSC提出6項建議,其中包括為觸犯法律的兒童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她提到,刑事司法體制下的各利益相關者,包括律師公會、總檢察署、警方和聯邦法官首席主簿官辦公室需共同努力,為大馬所有觸犯法律的兒童實現免費的法律代表。
其他建議還包括:
●將全面的性、性特徵和生殖教育納入學校課程,更好地保護兒童免受法定強姦、意外懷孕和棄嬰的侵害。
●所有執法當局都應嚴格遵守2001年兒童法令,以保護兒童,包括對扣留兒童的待遇。
●根據刑事法典第299至318條文下被調查的兒童,在2001年兒童法令下置於保護著的監督,同時理應給予強制性的心理和精神支持。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應展開覺醒運動,以防止棄嬰的事件,並向未婚的年輕媽媽提供支持和幫助。
少女未獲全面心理評估
針對該15歲少女刺死親生男嬰,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展開調查一事,阿莎麗娜表示,PSSC感到擔心,因相關機構的在涉案少女仍在病房時即展開扣押行動,沒有進行全面的心理評估或社會福利報告,且沒有提供任何法律和心理援助。
她也提到,PSSC注意到,殺嬰(infanticide)應該屬於刑事法典第309A條文而非第302條文,且與謀殺不同,根據刑事法典,殺嬰罪是可獲得保釋的罪行。
“研究表明,殺死新生兒通常是隱瞞懷孕和無助生產所導致的。在2010年至2019年5月,大馬記錄了1010宗棄嬰案件,其中64%的嬰兒在發現是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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