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雙威大學Jeffery Sachs永續發展中心政治學者黃進發指出,18歲投票和自動成為選民落實之後,已大量增加可以投票的馬來選民。
“自動登記為選民一旦落實後,非馬來人的百分比已經減少,因為馬來人人口本來就比較多,大多數選區以馬來選民佔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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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票價值不一致增城鄉差異
他接受陽光日報訪問時指出,選票價值的不一致已經把種族之間的差異轉為城市和鄉區之間的差異,因為城市的選民平均比較年輕,而鄉區則是比較年長。
他說,一些高度城市化的地區,尤其是在半島,導致城市選區以年輕選民佔大多數,他們比較關注與生活品質有關的課題,例如入不敷出、就業機會受限制、無法負擔的高屋價以及貧富差距顯著。
“因此,這些課題比較受到關注,種族的課題則淡化,這不是因為人們變得比較自由民主(libaral),而是因為不論哪個種族、宗教和語文,都共同面對生活開銷的問題。”
選民人數差距大 減首投族影響力
黃進發也指出,由於國州議席的選民人數差距很大,因此首投族和年輕選民能夠發揮的影響力也相對減弱。
他說,即使推行了18歲投票和自動成為選民之後,還是不足以說明我國的政治體制完全成熟,如果我國要達致成熟的政治就必須解決選民人數差距太大的問題。
“舉例說,一名來自丁能的年輕人茜蒂前往工大升學,因此搬遷至士古來,士古來的選民人數原本就比丁能多三倍,因此茜蒂遷移至士古來後,其選票的‘面值’貶值了,只有原本的三分之一。”
他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茜蒂居住在城市後,她的選票只是原本居住在甘榜的三分之一,她面對的問題沒有獲得相對應的關注。
他指出,根據聯邦憲法第113(2)條文和2(c)條文第三附表,我國有必要確保選民人數是平均分配,有關條文闡明選委會必須確保各個選區的選民人數“大致相同”,減少分配不均或分配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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